145 | 以多個欄為基準進行排序 | ||||
示範檔 | 範例檔 | 11-08.XLSX | 結果檔 | 無 |
若要以多個的欄位作為基準重新排列資料庫,就在排序對話方塊裡設定作為基準的欄位、排列順序。到Excel 2010最多可以有64個欄為基準來進行排序。
假設我們要依照部門(遞增)排序,部門相同的資料,再以職稱(遞減)排序,若職稱相同,則以先進公司的排在前面,後進公司的排在後面。
Step 1. 點取資料庫中任一儲存格。
Step 2. 點取「資料 > 排序與篩選 > 排序」,開啟「排序」對話方塊。
Step 3. 在「欄」「排序方式」第一列下拉清單,選擇「部門」欄位。
Step 4. 在「排序對象」第一列下拉清單,選擇「值」項目。
Step 5. 在「順序」第一列下拉清單,選擇「A到Z(遞增)」項目,如下圖所示。
Step 6. 點取「新增層級」鈕,增加一列空白準則列。
Step 7. 在「欄」「次要排序方式」第一列下拉清單,選擇「職稱」欄位。
Step 8. 在「排序對象」第二列下拉清單,選擇「值」項目。
Step 9. 在「順序」第二列下拉清單,選擇「Z到A(遞減)」項目,如下圖所示。
新功能!(可一次排列64個)
在Excel 2003以前版本,準則最多只可以設定三個,Excel 2007以後版本最多可以設定64個。
Step 10. 點取「新增層級」鈕,增加一列空白準則列。
Step 11. 在「欄」「次要排序方式」第二列下拉清單,選擇「到職日」欄位。
Step 12. 在「排序對象」第三列下拉清單,選擇「值」項目。
Step 13. 在「順序」第三列下拉清單,選擇「最舊到最新」項目,如下圖所示。
Step 14. 點取「確定」鈕,排序結果如下圖所示。
新功能!(可複製的層級)
在Excel 2010要新增同樣的排序層級時,還能複製已設定的層級來進行更有效率的執行。
點取複製來源的排序層級,再點取「複製層級」鈕,等新複製的層級到下方後,再重新指定必須變更的部份。
到了Excel 2007版本以後,我們就可以針對目前現的排序規則層級作調整。
Step 1. 點取「資料 > 排序與篩選 > 排序」,開啟「排序」對話方塊。
Step 2. 點取要調整層級的排序規則,本例為:次要排序方式「職稱」。
Step 3. 再點取「向上移 」鈕或「向下移 」鈕,調整其層級,本例為向上到第一級,如下圖所示。
Step 4. 點取「確定」鈕,排序結果如下圖所示。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