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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消費者保護法」的規範,保障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其中當然也包括了網路購物),當然其對於消費者比較禮遇,但對於賣家則相對嚴格許多,所以為免日後交易糾紛頻傳,最好是訂定買賣規則,好像是自家店面的訂型化契約與規範。

一、會員權益與須知

通常加入網站會員是免費的,不過要是網友變成會員是需有誘因的,而且也不是因為免費就可以肆無忌憚的,還是必須要注意每個網站的規範及網際網路禮儀。因此出會員的權利與義務,可以使大家有所依靠。

二、運費收取方式

運費是必需的一項費用,也是一項服務,因此,在商品上架時,必須在其中說明清楚,是由買賣雙方的那方付運費、或是要購物金額達到多少免運費、還是買賣雙方各付一半...等等,以免事後爭議。

有的人會學香港網拍購物模式,直接在捷運站收票出口現場一手交貨,一手交錢,這種方式己被禁止,違者要被罰款台幣1500元。

三、商品訂購/出貨/退換貨規定

大家是否還記得網路商品標錯價,被人利用大量訂購的案例,同時也有賣家被買家以故意的方式大量下標,最後再以各種理由要求退貨,造成賣家損失,因此建議賣家在商店規範中,明訂若發生此種情形時,賣家擁有最終是否出貨權利。

商品難免會碰到退貨,這是在規範中就必須先明定說明由那一方來負擔運費,這時網拍中一個無形的殺手,他會造成賣家成本的增加,買家購物費用增加。由於消保法規定,買家購買商品有七天的鑑賞期,可於七天內無任何理由辦理退貨及負擔償款或其他任何費用。

一般退貨會經由協調決定到底是由賣家自行吸收或是買賣雙方各付一半,若是產品本身的瑕疵,當然是由賣方自行吸收,但若是不按說明書操作正常使用而造成的問題,則應由買方自行吸收。而購物台所說的全程免運費,這是因為全部運費都由商品供應商自行吸收了。

而所謂的七天鑑賞期目前並無法適用全部的網拍商品,例如:罐頭食品或是瓶裝食品,若一經拆封,商品即可能會變質,而由於不好吃或味道不喜歡而要求退貨並不適合。另外貼身衣物,一經穿過而說商品有毀損要求退貨,也是非常有爭議的,因為一拆封即可判定是否有毀損問題,直接辦理退貨。

四、建立客戶服務與問答

客戶有購物上的問題或疑慮,往往會先向賣家發問,長久下來,所要問的問題大概都是大同小異,而為了節省賣家自己的時間,可以先將常見的問題記錄下來,然後有的在商店或是購物制度上修改即可,有的必須回答的答的,則整理成問題集,變成教戢手冊的模式,讓買家先行看,過若還有問題再線上提問或是來電連絡,可以節省賣家大量的客服時間,去做更好的客後服務。

五、尊重隱私權規範與帳戶資料保密

現在消費意識抬頭,加上大家都非常注重個資保密,建議賣家必須對於寫過個人資料的買家,進行資料保密與不透露給第三者保證協定,讓買可以安心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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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錦子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